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通 知
市级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09〕27号)精神,现将2010年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:4月3日—5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二、劳动节:5月1日—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三、端午节:6月14日—1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12日(星期六)、13日(星期日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三月二十四日
抄:各县(市、区)政府办公室 |